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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司机,未带“双证”不再罚款!

中新经纬8月12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取消和调整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53个罚款事项。据了解,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开展了清理行政法规和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工作。经清理,决定取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9个罚款事项,调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4个罚款事项。图片来源:中国政府网中新经纬注意到,对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行为的罚款调整为取消,替代监管措施为“通过信息化等手段进行查验和监管”。此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则规定,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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