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厦门中院与厦门市卫健委在厦门心脏中心联合召开全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联席座谈会,进一步做好医疗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深化社会综合治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这场座谈会既是交流会,也是研讨会,更是推进会。座谈会指出,纠纷的最佳解决时机在未发生之前,医疗机构要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医疗行为,将纠纷消弭在萌芽状态,“未病先防”。
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医疗投诉、医患争执,争取纠纷的自我消化、自我解决。卫健委和法院应善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纠纷解决。
对于已经产生的纠纷,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更加主动、积极的措施,防止矛盾的扩大、恶化。卫健委和法院应尽职履责,更好促进纠纷化解。
同时,座谈会提出,既要不断地总结、反思已经产生的纠纷和诉讼,还需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防止新的纠纷产生。
下一步,法院和卫健委将共画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同心圆”,共建医疗纠纷社会治理新格局,让医疗纠纷融入稳定有序的社会治理中。(安海涛)
上一篇 “冲”出富民强街新天地